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可申请。委托培养、非脱产在职研究生、自费外国来华留学生、港澳台研究生以及超出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详情参见《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
二、申报、评选流程:
(一).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请于10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所在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逾期视为放弃。
(二).申报提交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WORD文件)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一览表(附件5)
3.申请材料(PDF文件)
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
2.正式见刊代表性论文全文(或著作)1篇,1式3份。
所有支撑材料的要求请参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表》和《申请材料封面版式及装订要求》说明。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命名要求
《申请审批表》、《评审一览表》和《申请材料》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学号+姓名+层次+申请审批表/评审一览表/申请材料”,如:西苑医院BX2017012张三博士申请审批表。
全部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提交,压缩包命名为 “培养单位名称+学号+姓名+层次”,例如:西苑医院BX2017012张三博士。发送的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学号+姓名+层次+申报材料”,例如:西苑医院BX2017012张三博士申报材料。
2.参加评审的所有材料统计起始时间为:研究生入学之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下午17:00。
3. 论文、论著、专利和奖励等评审支撑材料,均要求为现已刊登/正式出版和已获奖,凡未见刊、未获奖项目均不能记分。
(四).评选流程
1.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申请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一览表》进行汇总,核查申请者相关材料,组织评审(各培养单位自行制订的评审细则应提前予以公布),确定推荐名单(名额分配见附件3), 推荐名单须在所在培养单位范围内公示。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推荐名单,并于11月14日前将本单位相关评审材料报送至我院学生处。
电子版报送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一览表》汇总
(2)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
(3)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
(4)所有推荐研究生的申报材料压缩包
纸质版报送材料:
(1)所有推荐研究生的申请材料(需装订成册)
(2)所有推荐研究生的代表性论文全文(或著作)1篇,1式3份。
(3)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4)2019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2.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参照综合评价表计分排名(基础和临床类专业分别排名),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名单。答辩事宜参见《评审实施细则》。
3.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位课程成绩、综合表现、代表性论文和答辩评分结果,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将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一次性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生3万元,硕士生每生2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予以就业重点推荐。
三、注意事项
1.参评者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未按要求申报的,将影响该奖项的评定。
2.参评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体现了国家的关怀,关乎学生的荣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4089467, 64089176
联系人:林亭秀 国华
联系邮箱:XSC3390@126.com
附件:1.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价表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一览表
6.2019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7.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8.申请材料封面版式及装订要求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