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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研究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理论培养与实践育人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研究生投身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和鼓励学生在实践中发现新知、运用真知,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我院决定鼓励广大研究生利用暑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的对象及方式:

  社会实践活动面向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就读的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主要资助团队(人数≥3)分散参与的项目化实践活动或体验式实践活动,包括文化交流、专题调研、志愿服务、岗位体验和其他由学生自主设计安排参加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5月24日-6月5日,申请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的团队,根据社会实践形式及内容,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申请表》(附件),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生处。

  6月6日-6月13日,学生处将对申报的社会实践项目的主题、活动计划、经费预算、预期成果进行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计划。

  7﹣8月,立项团队按照社会实践立项活动计划、日程安排有序开展社会活动。

  9﹣10月,立项团队按照立项预期成果,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包括个人或团队的发表文章、调研报告、实践心得、媒体报道等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并按照学生处的统一安排,参与社会实践汇报评选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评比。

 

  三、奖励资助:

  根据社会实践汇报评选会评审结果,给予获奖团队一定额度或比例的奖励资助。

 

  附件:《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资助申请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 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