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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精神,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以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原则,在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原则

  1.研究生复试工作是保障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坚决做到安全平稳、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在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组织管理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协同的应急处置、新闻信息、安全保障、纪检监察、保密等工作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具体实施各项工作。各学科复试专家组由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人员组成,成员必须具有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1.中医专业学位(1057):三门考试总成绩≥175分,业务课1≥58分,业务课2≥58分,英语成绩≥50分。

  2.学术学位:

  (1)中医学(1005):三门考试总成绩≥175分,业务课1≥58分,业务课2≥58分,英语成绩≥50分。

  (2)中西医结合(1006):三门考试总成绩≥175分,业务课1≥58分,业务课2≥58分,英语成绩≥50分。

  (3)中药学(1008):三门考试总成绩≥165分,业务课1≥52分,业务课2≥56分,英语成绩≥50分。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2.符合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要求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

  1.2023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纸质版(2023年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材料)

  2.其他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4)考生亲笔签字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5)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报考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3.入学后复审:入学后再次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初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为5月22日~6月2日。

  2.分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两阶段进行。6月2日前完成全部调剂复试。

  3.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

  4.复试采取线下现场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参见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七、复试录取相关要求与原则

  1.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口语测试。重点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横向思维能力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范围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基础知识、临床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或面试等,重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等,还包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在调剂和师生双选阶段需要加试的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并在各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体现。

  2.复试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前下载并签属《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3.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外语100分占10%,专业笔试100分占30%,临床、技能、专业基础100分占20%,综合素质面试100分占40%。

  (2)初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为100分。

  (3)录取总成绩200分(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4.复试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

  (2)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3)复试总成绩和复试专业课测试单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跨门类报考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按百分制,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参加复试资格。

  (7)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8)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名单,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调剂工作原则

  1.各培养单位同学科(代码相同)同考试科目考生优先调剂;不同学科同考试科目考生允许调剂。

  2.调剂工作统一通过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

九、体检

  各培养单位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选择三甲及以上医院组织统一体检,并于6月2日完成。

十、复试的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调查,情况属实者,将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要求

  1.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请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将完整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能如期完成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考生接待方式: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64089481  于老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网址:http://www.cacms.ac.cn/index.html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yjstcm.ac.cn/

 

附件:1.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应届生证明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往届生开具复试函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表

   4.2023年博士研究生自我评价表

   5.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

   6.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