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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为做好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我院对部分缺额专业进行调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精神,结合《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将调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1.考生报考院(所)、专业(专业代码)、导师、初试科目中有一项与报考志愿不一致的,即视为调剂。

  2.各培养单位优先组织原报考院(所)、专业(专业代码)、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调剂(导师无生源可在第一志愿复试组择优拟录取同专业代码同考试科目的考生),调剂意向应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备。

  3.优先调剂跨院(所)同学科同专业代码的考生,其次调剂专业学科代码不同初试考试科目相同考生,再调剂无生源的专业,调剂生业务课至少有1门相同。

二、调剂条件

  考生复试材料审核合格,参加各培养单位第一志愿复试考试和审核,未被录取者。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在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未被录取者,根据调剂专业目录和公布的缺额情况,考生应结合调剂原则,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调剂培养单位通知考生复试事宜,调剂情况报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对调剂考生进行审核,按调剂志愿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对符合调剂基本条件,按照其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培养单位向考生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须在8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将被取消调剂资格。

  3.调剂程序按照调剂原则执行。

四、调剂复试考生需提交材料

  接到调剂通知后,考生按照《关于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列出的材料,提交至各培养单位进行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未接到调剂通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调剂复试。

  2.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通知。

  3.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及时确认接受调剂复试通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