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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28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学科、培养方式分类

外语

专业基础

专业

总分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100503中医医史文献、100506中医内科学、100507中医外科学、100508中医骨伤科学、100509中医妇科学、100511中医五官科学、100512针灸推拿学、1005Z1中医信息学

≥50

≥57

≥60

≥180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50

≥57

≥60

≥180

100800中药学

≥50

≥50

≥60

≥170

105701-09专业学位

≥50

≥55

≥60

≥180

与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

≥50

≥50

≥60

≥180

与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

≥50

≥50

≥60

≥190

  复试考生名单附后。

  二、复试提交审核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3、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照片2张;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6、应届生开具硕士学位类型证明,往届生开具单位同意复试函。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自我评价表》。

  三、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 (满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200分)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2×50%(百分制)。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和工作安排

  1、差额复试。

  2、复试将通过专业笔试、面试考察、外语能力测试、实践技能操作等形式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等;结合考生填写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和考生报名材料信息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培养的潜质。

  (1)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面试及外语能力100分。

  (2)申请中药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笔试50分,实践技能操作(或临床技能考核)50分,面试及外语能力100分。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同二级学科且考试科目相同的研究生导师应统一组织复试工作,其上线考生可互相调剂。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同时对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妥存备查。

  5、复试形式:要求考生以PPT(时间5分钟)形式展示个人一般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利、外语等级考试等情况,并回答专家提问。

  五、录取原则

  1、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名。

  2、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参加复试资格。

  3、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虚假不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5月13日~17日

  5月13日9:00~12:00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716室)报到,领取复试材料后到各培养单位报到。

  5月14日开始复试(具体时间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七、其他要求

  复试后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将完整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寄或将档案所在单位的调档函回执邮寄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能如期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能参加复试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中国中医科学院2019年新增指标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新增招生导师及专业将在5月下旬公布。

  附件:1、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2、2019年应届生证明

     3、2019年往届生单位同意复试函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自我评价表

     6、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4月28日